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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时间:2023-03-04 国家能源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介绍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情况以及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等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刘亚芳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 可再生能源行业快速发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一年来,国家能源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供给,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呈现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好、利用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的良好态势,取得了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 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 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 王大鹏总结说,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一是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部分项目陆续开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二是水电建设积极推进。白鹤滩水电站16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长江干流上的6座巨型梯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形成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三是抽水蓄能建设明显加快。2022年,全国新核准抽水蓄能项目48个,装机6890万千瓦,已超过“十三五”时期全部核准规模,全年新投产88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 他还表示,2022年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市场化程度高,各类市场主体多、竞争充分,创新活力强。二是技术进步推动成本大幅下降,陆上6兆瓦级、海上10兆瓦级风机已成为主流,量产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已达到23.1%。三是光伏治沙、“农业+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我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全球新能源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70%。 政策推动加快产业商业化 储能技术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充电宝,其技术水平对推动行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94.5%、压缩空气储能2%、液流电池储能1.6%、铅酸(炭)电池储能1.7%、其他技术路线0.2%。此外,飞轮、重力、钠离子等多种储能技术也已进入工程化示范阶段。分省域来看,截至2022年底,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份分别为:山东155万千瓦、宁夏90万千瓦、广东71万千瓦、湖南63万千瓦、内蒙古59万千瓦。 “近年来,国家新型储能技术发展速度不断提升,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和循环寿命大幅提升,安全防控技术和措施不断完善。储能用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较十年前提高了一倍以上,功率密度提升约50%,目前已形成较完备的产业链。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发展迅速。尽管上游原材料价格快速增长,以锂离子电池为主流的储能电池系统成本仍呈下降趋势。新型储能行业整体处于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的过渡阶段,并逐步形成产业化体系。”刘亚芳说。 此外,新型储能特性与传统的储能技术形成优势互补,使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有更多的选择。较之于传统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响应快速灵活、应用场景多元,与抽水蓄能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在不同的场景中解决新能源接入电力系统时带来的强随机性、高波动性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赵学顺介绍,去年底,中国统一的辅助服务规则体系基本形成。 通过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去年全国共挖掘全系统调节能力超过9000万千瓦,年均促进清洁能源增发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煤电企业因为辅助服务获得补偿收益约320亿元,有效激发了煤电企业灵活性改造的积极性,推动了煤电由常规主力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国家能源局将提供更多支持 赵学顺在回答国家能源局如何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的问题时表示,2023年,国家能源局将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 进一步明确发展预期,组织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适时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围绕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建立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围绕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在工业、交通和住建等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 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布局优化,推动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县域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指导地方全面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增加乡村清洁能源供应,探索建立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